要点4:我对美232措施反制关税(税委会公告〔2018〕13号)是否可以依据本公告申请排除?本公告涉及的关税排除申请获批后,我对美232措施反制关税涉及商品应加征税款是否继续加征?
根据税委会2号公告,经申请核准后,对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但我对美232措施反制关税不在申请范围之内。故符合税委会2号公告规定的加征关税市场化排除申请获批后,仅排除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我对美232措施反制关税措施依然保留。
要点5:市场化排除申请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一是申请主体按要求完整填写申请排除商品税则号列、采购计划金额等排除申请信息;经核准后,及时上传成交信息。二是在报关进口前,申请主体根据拟报关信息,通过排除申报系统提交自我声明并领取排除编号。三是在报关进口时,申请主体需按照海关申报规范在报关单相关栏目中填写排除编号,并按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注意事项:申请主体按月度提交采购计划并经核准后,需在当月及时上传相应成交信息;如果实际成交低于采购计划,则未成交部分在月底自动失效,已实际成交的商品将按规定予以排除;如果实际成交超出采购计划,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追加排除申请,经核准后予以排除。
要点6:企业如何提交市场化排除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主体应通过排除申报系统(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址https://gszx.mof.gov.cn),按要求填报并提交市场化排除申请。
注意事项:申请主体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核查发现填报虚假信息的,将不考虑相关申请主体该项及后续若干批次的市场化排除申请。企业填报信息仅限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使用,未经企业同意不会向第三方公开。
要点7:本次市场化排除海关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根据总署36号公告规定,3月2日起申报进口的报关单可以适用市场化排除措施。
要点8:已获得排除编号的企业通关申报时如何填报?
l 已领取排除编号的收货人,申报核准商品时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及编号”项下的“单证代码”栏选择反制措施排除代码“0”,并在“单证编号”栏输入18位排除编号,相关商品在计征税款时将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