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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胜诉对中国轮胎有重要意义
字体:  发布时间: 2015-12-28
根据美国有关方面2月22日发布的损害终裁,中国赢得了卡客车轮胎的“双反”案,这是中国轮胎行业对美取得的首次胜诉。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裁决符合客观事实。
2016年2月19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发起“双反”调查。

2017年1月24日,美商务部做出终裁,最高税率超过80%。
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损害终裁,认定中国输美卡客车轮胎,未对美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

这意味着中国未来输美的卡客车轮胎,不再被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局长王贺军对ITC做出的客观公正裁决表示赞赏。

他说,这一案件涉及中国对美出口轮胎企业100多家,就业10万人,主要受影响地区为山东省。通过有关商会、协会、企业和律师密切合作,历时一年,成果来之不易。

案件的胜诉反映了中国企业维权意识和抗辩能力的提高,以及在国际经贸中话语权的提升。

王贺军指出,中美之间的轮胎贸易是互补的,两者产品有差异,用途不同,中国输美卡客车轮胎有效满足了美国内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

他希望两国轮胎产业加强对话与交流,有效管控贸易摩擦,共同维护开放公平的贸易环境,增进两国人民福祉。

据了解,美国是中国出口轮胎的最大市场,产品包括卡客车轮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和非公路用轮胎,卡客车轮胎在其中占比最大。其他两大类产品已被采取贸易救济措施。

从2000年起,美国对华发起“双反”调查193起,中国无损害结案的有35起。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胜诉案件最直接的效果,就是保住了中国的轮胎出口市场,也为企业日后遭遇“双反”调查进行抗辩积累了经验,对中国轮胎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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