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签发的10号令,从9月1日起,修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关于"进口管理"部分条款。9月份停止执行《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中国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将恢复到正常进口水平,即按照10%的关税税率征收,
“整车特征”的取消,是对世界贸易组织2008年12月裁决整车特征违规的回应。也意味着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构成整车特征并按照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规定就此失效。
该底线解除的最大受益者莫过于以奔驰、宝马和奥迪为代表的国产豪车品牌。根据海关规定,进口整车征收25%的关税,进口零部件则仅征收10%的关税。此前,由于国产化率未达到40%,国产豪车的进口零部件总成一直按照25%缴纳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