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城汽车与菲亚特汽车的知识产权纠纷胜诉后,中国车企就没这么幸运了。最近,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中方3公司赔偿德国尼奥普兰(NEOPLAN)公司2116万余元。该院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涉案客车;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应停止制造该侵权客车,并共同赔偿原告2000万元经济损失及116万元诉讼合理支出。
尼奥普兰为全球知名的豪华客车生产商,尼奥普兰称,2005年,他们生产销售了“欧洲星航线”系列客车并享有专利。次年该公司就发现,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生产和销售的A9系列客车涉嫌侵权。在北京地区,该系列客车由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