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部分协同系统产品及其同类产品(certain collaborative system produc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涉案产品是教学系统,主要用于学校,其包括光盘、主端电脑、无线写字板以及电子笔。
2010年6月15日, eInstruction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协同系统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普罗米修斯公司(Promethean Inc. of Alpharetta, GA)和普罗米修斯(深圳)公司(Promethean Technology Shenzhen Ltd.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