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应印度孟买Owens Corning India Limited和印度海得拉巴Reinforcement Manufacturing Limite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019。在申请书中,申诉方要求以韩国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
玻璃纤维的用途包括隔热、绝缘、各种材料、帐篷杆、吸音、热、耐腐蚀织物、高强度织物、撑杆跳杆、弓和箭,半透明屋顶板、汽车车身加固、曲棍球棒、冲浪板、船体和纸蜂窝。
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8年4月~2009年9月,损害调查期包括2005/06财年、2006/07财年、2007/08财年和倾销调查期(2008年4月~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