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巴西贸易保护局函告中国驻巴使馆经商参处,称其根据外贸国务秘书处(SECEX)于11月3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第60号法令,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合成纤维布(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号60041020、60049020、60069020、60064100、60064200、60064300和60064400)进行反倾销调查。
该案的申请方为巴西纺织工业和成衣协会、Lunelli纺织公司、Pettenati纺织工业公司、Osasuna Participação公司、Santa Constância 织造公司和Vicunha纺织公司。巴方在该案中以韩国作为替代国计算反倾销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