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阿根廷生产部工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书处通过第29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皮下注射器(南共市税号9018.31.11及9018.31.19)启动反倾销调查。
有关涉案企业可从我驻阿使馆经商参处网站获取调查问卷(http://ar.mofcom.gov.cn/accessory/200909/1253572580898.doc)。根据阿方要求,涉案企业应于收到问卷时起30日内将问卷提交至阿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下属的不公平竞争处。至初裁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利益方可进行举证。有关资料和答卷应由国家注册翻译员译为西班牙文,并由阿驻华使领馆认证。参与调查的相关利益方还应随材料附上证明其签字权资格的认证文件。为便于阿方通报,还应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设立住址。所有书面材料应刻录成CD光盘一并提交。此外,自9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利益方可就阿方选择意大利作为本案市场经济替代国提交评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