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取消对中国输美糖精产品所使用的反倾销税令,可能导致在合理可预见的时间内实质性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鉴此,现有反倾销税令将继续有效,税令实施期限为5年。
美国自2003年开始对华糖精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从79%至363.225不等。